
在亚马逊卖家大片被封号潮“血洗”的惨烈现实下,今天,一个好消息的传来为积极争取正当权益,正紧锣密鼓进行申诉流程的所有中国卖家都打了一针强心剂。
据DCBC德中商务服务中心报道,近期,德国本土一家名为Mi.to Pharm的主营开发和销售医疗技术和化妆产品的家族企业此前被亚马逊平台冻结了账号,不仅失去了其重要的销售渠道,储存在亚马逊仓库且尚未卖出的货物还面临着被销毁的风险。
Mi.to Pharm家族企业的代表律师斯潘格勒(Spangler)针对亚马逊此番封号行为进行了上诉,最终,汉诺威地区法院做出了如下判决:
1、认定亚马逊公司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法院命令亚马逊公司无条件解封卖家被冻结的账号,并且不能销毁卖方公司已储存且尚未售出的货物。
3、在亚马逊对该企业解封后,仍要保障其在平台有继续申诉的权利。
根据欧盟的反垄断法,汉诺威地方法院也对亚马逊设定了限制行为。斯潘格勒表示:“这是德国地方法院首次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以P2B条例为基准对亚马逊进行的判决,法院的决定削弱了亚马逊的主导地位,将会为亚马逊平台的卖家提供进一步的权益保障。”
然而,斯潘格勒最后回应称:“该帐户被封锁的原因是违反使用条款(针对此项理由,法院判决这不符合《欧盟商业平台(P2B)条例》),没有给出进一步的理由,要求证明帐户冻结的理由也没有成功。”
该条例旨在阻止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电商网站和酒店预订网站的不公平商业行为,以此确保平台中的商家店铺获得公平待遇,可以被视为欧盟采取干预主义方式监管在线平台的标志之一。条例也对平台有一些明确禁止行为:
1、数字平台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不能再暂停或终止卖家的帐户,应该有上诉的可能。
2、更改条款和条件时,至少需要提前15天发出通知,以便公司适应。
3、市场和搜索引擎需要披露用于在其网站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排名的主要参数,以帮助卖家了解如何优化自身的形象。
《条例》还提到,除了P2B条例作为反垄断的监管目标外,欧盟境内的电商平台必须建立起专门的申诉系统,以此帮助更多的电商卖家去更好的维护他们的权利,这样跨境电商市场才能得以有序发展。
目前,欧盟委员会也正在修订基于P2B条例的网络平台法律法规,明确以P2B的监管为导向。
听到卖家胜诉的消息还是非常振奋人心的。德国卖家的胜诉可以说在此时此刻,为不少受到此次封号事件影响最大最痛的中国卖家带来了申诉之路有望光明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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